玳瑁

五人犯罪团伙获刑售卖14件玳瑁标本价值


玳瑁又叫‘长寿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因为玳瑁的壳非常漂亮,尤其是背部的鳞纹,更是很多文玩人的最爱,觉得收藏玳瑁标本寓意吉祥长寿、辟邪纳福,因此就有人为了吉祥的寓意不惜铤而走险购买玳瑁标本。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庭审结束后,身处被告席的黄某哭着与妻子告别,黄某原本是海南的一名渔民,因为年北京警方查获的一件动物标本,使得黄某等人非法出售、运输玳瑁标本的杀生链条浮出水面。玳瑁是世界上最大的海龟之一,作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它原本应该自由自在地畅游在大海,却因自身的稀缺与珍贵,被不法人员买卖用于牟利。根据买家出示的交易记录等线索,民警远赴海南省海口市,将买家的上线某文玩店的老板唐某抓获归案。据唐某交代,自己手中没有现货,主要负责在线上打广告招揽客源,从而在中间赚取差价,至于货源则是来自于海南省琼海市潭门镇的渔民黄某。据了解,仅年3月至年1月间,黄某按照唐某提供的收货地址通过邮寄的方式将玳瑁标本先后寄给北京市门头沟区的13名买家,并从中获利人民币6万余元。而在黄某和唐某的整个销售链条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就是当地一家物流公司的快递员工。全某、杨某等人明知玳瑁标本属于违禁品,禁止通过快递邮寄,可他们在利益的驱使下还是铤而走险。而在起获的玳瑁标本中,有一只是未满30公分的幼崽,对于天生长寿的玳瑁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经鉴定,黄某、唐某等人共同涉案的14件玳瑁标本均为爬行纲龟鳖目海龟科玳瑁,整体价值共计人民币余万元。据了解,玳瑁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是宝贵的自然资源,除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内在不可估量的生态、科研、社会、遗传资源等价值,有公共利益属性,被告人黄某、唐某等人非法出售、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失,损害了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目前,涉案的全部玳瑁标本已被全部追回。当庭,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并没收其退缴的违法所得。被告人唐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没收其退缴的违法所得。被告人全某、杨某等3人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同时,黄某、唐某、全某等人连带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一百八十一万元,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记者:张航摄像:刘航来源:法治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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