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知道
有种海龟名字叫玳瑁吗?
↓↓↓
他们
本应无忧无虑生活在海里
却因为美丽的甲壳
以及能辟邪的传说
而惨遭屠杀
亳州两男子
就因非法贩卖玳瑁标本
被提起公诉
案件详情↓
3月2日
被告人孙某、胡某因贩卖玳瑁标本
被谯城区人民检察院
以涉嫌非法收购、运输
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年
被告人孙某将两只玳瑁标本制品
运输到被告人胡某位于
亳州市老大药行西门1号的
鹿乡药业有限公司店内
将玳瑁标本交给胡某
年
胡某将其中一只玳瑁标本
以元的价格
出售给刘某(另案处理)
经华南野生动物特种鉴定中心鉴定
玳瑁标本系
爬行纲龟鳖目海龟科玳瑁属玳瑁
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谯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
胡某、孙某的非法行为
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应当以
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
野生动物制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闻多一点:
玳瑁俗称“十三鳞”,又叫长寿龟,据说它就是中国古代神话里玄武的原型。玳瑁是现存最古老的爬行动物之一,但它却因为美丽的甲壳,以及能辟邪的传说而惨遭屠杀,或被制成钢笔、眼镜、手镯等各类饰品,且价格不菲。玳瑁不仅属于国家二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且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严禁出售、购买、利用、携带、寄递。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出售、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仅仅因为一己私欲
便肆意捕杀这些海洋精灵
我们都不希望自己的后代子孙
只能在照片中见到如此美丽的生灵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请对野生动物制品说“不”
来源:药都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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