玳瑁

非法贩卖长寿龟标本,亳州这两男子被


你们知道

有种海龟名字叫玳瑁吗?

↓↓↓

他们

本应无忧无虑生活在海里

却因为美丽的甲壳

以及能辟邪的传说

而惨遭屠杀

亳州两男子

就因非法贩卖玳瑁标本

被提起公诉

案件详情↓

3月2日

被告人孙某、胡某因贩卖玳瑁标本

被谯城区人民检察院

以涉嫌非法收购、运输

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孙某将两只玳瑁标本制品

运输到被告人胡某位于

亳州市老大药行西门1号的

鹿乡药业有限公司店内

将玳瑁标本交给胡某

胡某将其中一只玳瑁标本

以元的价格

出售给刘某(另案处理)

经华南野生动物特种鉴定中心鉴定

玳瑁标本系

爬行纲龟鳖目海龟科玳瑁属玳瑁

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谯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

胡某、孙某的非法行为

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应当以

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

野生动物制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闻多一点:

玳瑁俗称“十三鳞”,又叫长寿龟,据说它就是中国古代神话里玄武的原型。玳瑁是现存最古老的爬行动物之一,但它却因为美丽的甲壳,以及能辟邪的传说而惨遭屠杀,或被制成钢笔、眼镜、手镯等各类饰品,且价格不菲。玳瑁不仅属于国家二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且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严禁出售、购买、利用、携带、寄递。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出售、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仅仅因为一己私欲

便肆意捕杀这些海洋精灵

我们都不希望自己的后代子孙

只能在照片中见到如此美丽的生灵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请对野生动物制品说“不”

来源:药都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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